昨天晚上本來想要自己騎機車出去晃晃,

結果在音像大樓前面被撿去唱歌。



阿如、麗善、惠玲、吳太太、猴子大叔、毛小毛....

麗善還在時間還是昨天的時候就先回去了,

剩下的六個人,我們總計喝酒及歡唱了12個小時.......



覺得真好,

我運氣真好,

他們對我真好,

跟我講話,拍拍我,抱抱我,

甚至幫我把喝醉的眼淚擦掉,甚至幫我捏鬆那個掛了鈦項圈還是很緊(不過不覺得那麼痛了)的肩膀。



真的好累.....好痛苦........



每次看到學長姐,

都覺得,什麼鳥事他們都存活下來了,活著也沒還好嘛,哪會有那麼痛苦。

不過就是永遠身邊會有幾個笨蛋幾個鄉民,不明就裡的,好事壞事都會被瞎起鬨的鬼世界。

我又不是最倒楣的,又不是最心臟最小的,又不是最激烈的,

已經有那麼多人對我那麼好了,沒必要要死要活嘛。



被人婊跟紅起來都一樣啦,討厭。



有看到毛小毛當導演的mv,還在流浪到淡水裡面看到信誼老師演的超認真的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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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ond141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